劳动仲裁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也就是说45日内应当开庭并审结。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开庭前准备
1、开庭时带上身份证,以备确认身份。
2、相关证据的准备。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3、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最好复印一份,便于仲裁庭陈述及在辩论程序中方便使用。
4、仲裁请求当地包含薪水、赔偿、福利事项的,先计算好单位应该赔偿数额和计算的依据。
5、自书一份陈述材料或提纲,防止庭上有所遗漏。
6、案件复杂的情况建议请一位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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