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要有征地的地方就会拆迁吗
在实施了征地环节之后,并不必然就意味着拆迁工作的开始。
这是由于在征地范围内未修建任何建筑物的情况下,则无需进行拆迁作业。
须知,拆迁之名通常指代的是针对房屋及其它各类建筑物的拆除行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应当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因此次征收而下降,同时为其未来的长期生计提供充分保障。
征收土地还应依法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要为被征地农民安排好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
另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所述,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国家有权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但必须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违建拆迁怎么起诉征地拆迁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行政诉讼法规则,对于行政单位所做出的强制拆迁决策表示不满的当事人,若选择以直接方式提起行政诉讼程序,其诉讼时效将由得知该强拆行动开始计算并限制在六个月以内。
具体而言,《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凡具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者,倘若对行政复议部门出具的最终决定持不同意见,可在收到判决通知之日起的15日之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期间,若行政复议机构逾期仍未做出裁决,则申请人有权在最后期限到期之时的次日起的第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否则均应遵循上述规定。
”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还进一步规定:“凡具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者,如欲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知晓或应当知晓行政行为被做出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
不过,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关于涉及不动产的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而其他类型的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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