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新建宅基地的审批手续包括哪些环节
农村新建宅基地的审批手续包括的环节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公布;
2.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3.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
4.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办理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三、农村宅基地纠纷的6种情况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2.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3.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4.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
5.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6.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n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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