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实行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建造住宅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的审批要公正,公开和公平。宅基地三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
一、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
1.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
3.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宅基地三权包括哪些
宅基地三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可以流转。
三、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简而言之,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国家为了盘活利用农民闲置的宅基地,将宅基地的权利分成三项,即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资格权。三者的具体规定如下:
1.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在三项权利之中,宅基地所有权是唯一不可以转让的权利。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3.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户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和基础。农户最终能否获得宅基地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与民事权利性质不相符。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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