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申请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几种
1、离婚损害赔偿有两种,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应以无过错方在离婚之前遭受财产上的损害而提起赔偿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在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以离婚后提起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纠纷应怎么处理
1、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未提及损害赔偿的主张,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再次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n (二)与他人同居;\n (三)实施家庭暴力;\n(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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