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关系并非没有期限限制,通常情况下为十八年。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当子女成年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父母不再享有监护权。但如果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子女没有配偶的情况下,父母与子女仍具有监护关系,父母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并非没有期限限制,通常情况下为十八年。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也就是说,当子女成年,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父母也就不再对子女享有监护权,但是如果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子女没有配偶的情况下,父母与子女还会具有监护关系,父母还是子女的监护人。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或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成 年 人 , 父 母 是 否 仍 具 有 监 护 权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父母仍然具有监护权。监护人可以继续履行其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然而,监护人应尽到善良管理、有效监护的责任,不得虐待、遗弃被监护人。同时,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对于父母担任监护人的期间,有扶养、赡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因此,父母在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期间,仍具有监护权。但在行使监护权的过程中,应符合法律规定,保障被监护人的权益。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在十八岁时通常结束,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仍然具有监护权。监护人需尽善良管理,有效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同时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有扶养、赡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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