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首先仲裁雇员给雇主造成的损失
时间:2023-05-07 15:32:57 1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雇主要求雇员赔偿损失是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还是属于一般民事案件

如果雇员造成雇主的财产损失

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是否应当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审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对违纪职工作出处理或者处罚决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作出决定后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如果雇主在作出决定前向自愿离职的雇员提出索赔,仲裁委员会应在裁定雇员赔偿时明确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在作出解雇、除名、解雇或自动辞职决定后提出索赔,仲裁委员会在《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研讨会纪要的通知》中不予受理,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因劳动者工作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但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实践中有些地方将其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审理。笔者认为,此类案件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理由如下:1.虽然此类案件不属于劳动者提供劳动和支付劳动报酬意义上的典型劳动争议,但,单位要求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2.由于损害赔偿的事实来源于劳动者的工作行为,不同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因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必须首先通过劳动合同和劳动法进行调整。因此,将此类争议归类为劳动争议有助于妥善解决争议。2、原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七条规定,因赔偿发生的争议,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工人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工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将此类案件视为劳动争议,明确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在法律法规层面视为劳动争议。因此,因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财产损失而发生的争议,应当首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文9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仲裁委员会 最新知识
针对是否应首先仲裁雇员给雇主造成的损失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是否应首先仲裁雇员给雇主造成的损失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