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定受伤的工人有没有购买医疗保险,如果有购买医疗保险要尽快进行申报,一定要在受伤后的24小时内进行申报。
然后将受伤的工人的基本信息、受伤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打印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盖上公司的公章并和证明材料一起送至社保局。
注意:工伤认定时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证人证言签名及手印、事故见证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受伤工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受伤工人当月考勤记录、受伤工人首次病历本、受伤工人医疗诊断证书,所以的证明材料都需要盖上公司公章。
所有材料交到社保局后,公司会受到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申报流程就完成了。最后只要等到受伤工人痊愈后,进行报销就可以了。
一、申请工伤待遇赔偿的时效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时效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时效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λ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λδ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λ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λ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时效。
另一种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工伤申报应当提交相应证据情况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8、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9、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1、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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