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自愿离婚可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应当在定居国法院离婚;定居国不,在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二)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应当在定居国法院离婚;定居国不予受理,在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法院离婚。
(三)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涉外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
1、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出具相应的证明和证明材料。
双方携带证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登记机关核实材料后,当场发证。
诉讼离婚:
1、根据管辖权确定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
2、携带相关诉讼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是法院审核立案。
5、开庭审理和判决。
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是什么如何办理涉外离婚诉讼
(一)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二)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法院调解
4、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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