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在工作期间被一同事打伤。给公司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解除了与打架双方的劳动关系。同时,还就对齐某的赔偿问题签订协议书一份,大致内容是:经双方协商,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齐某8000元受伤损失费,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再有任何关系。
1个月后,齐某因伤情加重找到公司,以自己是在工作期间被打伤应属工伤,要求单位做工伤鉴定并按工伤标准赔偿。公司认为,既然当初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应按协议办,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无奈之下,齐某向法律部门求助。
法律人士认为,如果齐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的工伤性质,齐某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此种情形下,无论公司与齐某所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公平,都会因该协议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齐某有权反悔,公司应依法按照工伤情况对待。而且,在劳动者因工受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在单位因工受伤,经过劳动能力委员会鉴定,被认定不构成伤残的,职工可以拿到医疗费伙食费及停职留薪工资赔偿。在鉴定结束后,单位就应该将赔偿款支付给员工。当然,员工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还能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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