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金跳槽了怎么办
跳槽不能讨回缴纳的企业年金。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二、法律依据
《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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