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版权保护的基础是什么?依据网络作品有三个构成要素:一是具有文学、艺术或科学内容,是作者人格的延伸和思想情感的表达;二是原创,作者依法独立创作;第三,它可以被固定并以某种物质形式表达,也就是说,任何自由上传到互联网上的文件都必须输入到服务器的硬盘中
这个固定结果可以由使用互联网主机的人读取和下载(或复制到软盘上或直接打印在纸上)。它不仅具有传统作品的基本特征,,也完全符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受保护作品的解释: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具有原创性,可以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同时,这种保护也符合网络作品版权保护的国际趋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CT)版权条约,网络作品的作者应享有专有权(II)保护措施。技术措施是网络版权保护的关键。网络作品的权利保护源于技术,在技术中发展,也受制于技术。数据技术所产生的利润空间和驱动力使非法复制和盗用网络作品在经济上合理
2.法律手段是版权保护的核心。通过法律手段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网络信息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执法,提高法律地位,维护法律权威。加强对网络传播和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实行审批制度,实施后续监督,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
当网络作品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我们还可以采用三种方式:行政救济,仲裁救济和司法救济对损害的救济:
(1)行政救济
(2)仲裁救济
(3)司法救济
第一,行政诉讼救济
第二,民事诉讼救济
第三,刑事救济
3.道德规范
网络是一个自由与责任统一的新领域。法律的共性不能完全覆盖网络版权保护的特殊性。技术的被动性要求人类理性地应用它。道德作为人类主体的自律机制,能够克服技术和法律的弊端和不足,始终制约和监督网络主体的行为。因此,网络版权的保护也有赖于加强道德规范和规范
综上所述,保护网络版权最重要的途径是技术保护。由于网络的特殊性,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可能不完全适用于网络著作权,因此必须改革和完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新制度和新对策。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或想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登录lba.com并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回答您的问题
网络版权侵权的类型是什么
如何解决网络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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