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物业公司没有在业务所在区域备案,那么建议你还是看看是什么原因吧。一个没有能够在所在区域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企业,是不能够在该区域经营的。这是行业管理的需要,也是行业自律的需要。没有备案的物业公司,在业务地经营的时候,是不享受法规的保障的。
一旦发生物业纠纷等需要解决时,物业主管部门没有任何的义务协助你解决。一经发现,会被处以罚款,并限期备案,拒不改正,将会被处以重罚。备案企业才能够在法律框架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管理物业企业好好的服务业主,做不好根据相关规定,驻地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处分。
一、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
1、物业公司的职责: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2、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3、物业公司的义务: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按照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物业管理的发展的因素
1、是住宅建设的迅猛发展,大量住宅小区的投入使用,要求除了对房屋进行维修外,还必须对附属物、设备、场地、环卫、绿化、道路、治安等进行专业化管理,以保持新建小区的完好,发挥其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
2、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房管体制已完全不能适应,而物业管理从体制上克服了房改后形成的多个产权单位多头、多家管理,各自为政、扯皮推诿等旧管理体制的弊端。
3、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府对住宅环境、社区服务直接负责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一个由业主自治与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结合,由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经营型管理和有偿服务,使管理得以以业养业、自我发展、良性循环的新体制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
4、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和社区服务的更多的关注,使得物业管理的好坏已经成为居民选购住房考虑的重要因素,物业管理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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