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员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3.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人,需持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1、本人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
申请流程:
1、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2、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工作时限5日。
3、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区民政局进行收入核查,工作时限15日。
4、区房管局对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进行审核,工作时限5日。
5、区房管局将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公示期限5日。
6、区房管局开具《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天津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天津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如下:
1、从产品的性质上来分析,限价房是属于中低价的商品房范畴,是用于满足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而又达不到廉价房标准的“夹心层”的家庭。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具有经济性跟适用性的特点。
2、经济性指的是住宅的价格是相对于市场价格来说较适中的,也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而适用性指的是在住房的设计及建筑的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并非建筑标准。
3、限价商品房申请人需要持有本市的户口;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三万元、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六十平米、属于首次购房。
4、原则上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审核。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购房、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5、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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