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不一定就是破产。清算有破产清算,也有因公司解散、被依法责令关闭等的清算。所以只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的清算,才是破产清算。
一、破产清算原因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破产清算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破产清算程序怎么申请?
申请破产清算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对此债权人或债务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对于已经解散但尚未清算或清算尚未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的,承担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时,应当递交载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以及事实和理由的破产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三、在法律规定下有权利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破产申请人包括以下三类:1、债务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是指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时,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2、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相对人,或指对债务人拥有到期债权的人。法律赋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申请,实质上也是债权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实体权利不受或少受侵害的途径之一。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是指企业法人已解散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发现企业法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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