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庆城镇(田城社区、庆城镇社区、封家洞村、药王洞村、莲池村、十里坪村、五里坡村)。
补偿标准:旱地:47996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白马铺镇(三里店村、高户村、白马村、肴子村、王畔村、顾旗村)城乡(范村、黄冢村、赤城村、周庄村、万胜堡村、新庄村、武庄村、白窑村、老庄村)岭镇(马岭村、下午旗村、董家滩村、贺旗村、宗顾村、官亭村、琵琶寨村)城镇(店子坪村)铺镇(阜城村、韩湾村、四十铺村、雷旗村、韩台村、卅铺村、廿铺村、十五铺村)川镇(郭旗村、党崾岘村、惠家庙村、唐崾岘村、张旗村、小塬子村)马镇(贾桥村、孔桥村、玄马村)马镇(驿马村、上关村、儒林村、东滩村、涝池村、太乐村、老庄村、佛寺肴村、熊家庙村、钱家畔村、花园村、李家庄村、米家川村、瓦家咀村、南极庙村、安家寺等。
补偿标准:旱地:36096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高楼乡(杨塬村、雷岘子村、高楼村、太乐沟村、苏店村、丁堡村、花村村)岭镇(纸房村、石立庙村、安肴村、岳塬村、黄崾岘村)庄乡(何家塬村、东塬村、丰台村、新庄村)城镇(西塬村、教子川村、东王塬村)铺镇(王桥村、曹塬村、百步寺村、齐塬村)川镇(崇河村、三合湾村、大滩村、九条湾村、北塬头村、高庄村、郭家岔村、金家川村)马镇(沟垴村、樊庙村、柏树村、柏塬村、老庄村、桑塬村)马镇(冯塬村、苟渠村、马园村、杨湾村)家河乡(程家河村、胡家岭村、路家掌村、店户村)家庙乡(史家店村、蔡家庙村、土桥子村、齐沟门村、大堡子村、辛龙口村、高庙村)。
补偿标准:旱地:27214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南庄乡(六寸塬村)马镇(林沟村)桥乡(西掌村、佛殿湾村、杨河村、王塬村、合丰村、新民村、南庄塬村)家河乡(共和村、梨树渠村)口集乡(蔡口集村、龙头寺村、六河湾村、周家塬村、虎家渠村、邱家湾村、高塬村)家庙乡(徐新庄村、北岔沟村、万家庄村、樊家塬村、西王塬村、天子村、贾塬村、二郎山村)白梁乡(无量山村、王渠村、巴山村、中合铺村、贾山村、高山村、众义村、吕家塬村、山庄村、吴家岔村、庙山村、柳树庄村、冰淋岔村)。
补偿标准:旱地:22347元/亩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补偿决定书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内容:
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及被征收房屋具体位置;
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3、补偿决定的内容,具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4、补偿决定的依据、理由;
5、告知被征收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
6、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名称、作出补偿决定日期并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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