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的材料及计算方式。根据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为两年。计算方式是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算起,而法院一般应该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根据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为两年。计算方式是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算起,而法院一般应该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五点,分别是: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仲 裁 裁 决 申 请 执 行 期 限 的 计 算 方 式 是 什 么 ?
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期限是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裁决书确定的执行期间内申请执行。裁决书确定的执行期间为二年的,从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仲裁裁决申请执行期限的计算方式是从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裁决书确定的执行期间内申请执行。裁决书确定的执行期间为二年的,从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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