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下列劳动争议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争议。
劳动仲裁申请期限
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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