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方式
时间:2023-06-21 11:21:47 1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采用资产组合方式,是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特征之一。所谓资产组合方式,指的是基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向,而将基金财产投资于按照一定原则选择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组合的多种证券。运用基金财产,进行组合投资的目的是降低投资风险,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基金资产组合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一是可投资的主要证券品种之间的组合。一只基金通常组合不同证券品种,但是以某一证券品种的资产组合为主,比如股票型基金以股票组合为主,债券型基金以债券组合为主。

二是同一种证券的品种组合。以投资某一种证券为主的基金,根据其投资方向和目的的不同,其资产组合的具体品种各不相同,比如同样是股票型基金,积极成长型基金,追求高风险、高回报,以买入卖出股票的差价为收益的主要来源,资产组合主要是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型企业的股票;平稳成长型基金追求稳定的长期的投资收益,以大型绩优公司的股票组合为主;股票指数基金以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成份股股票为主进行投资组合。此外,某些基金还对投资证券所代表的行业另有要求,在进行资产组合式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代表不同行业的证券进行资产组合。

一、可交换债券的现实意义

(一)是为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市值管理和债务融资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渠道。由于可交换债券与可转债、分离债相似,债券中含有认股期权,因此其发行利率一般会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发行人可以节约大笔利息支出。在证券市场实现股票全流通的条件下,有利于股东利用这一金融工具进行股票市值管理,也有利于减少大股东由于缺乏筹资渠道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是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了一种新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因经营上出现暂时的资金困难,不得不抛售股票以解燃眉之需。可交换债券推出后,这类股东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所需资金,而无需抛售股票。

(三)是可交换债事先锁定了未来的换股价格,该特点决定了其持有者大多数是长期看好公司、对换股价格较为认同、具有价值判断能力的投资机构,这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投资理念的长期化和理性化。

(五)是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有利于加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连通。可交换债券的特点是,投资人同时获得了按照票面利率享受利息和按换股价格交换股票的期权,这使可交换债券比较适合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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