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立法建议
时间:2023-06-06 14:53:10 3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新的《基金法》关于信托业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包括私募基金)其设立问题上,我国也可采取此类立法模式,使《基金法》与《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未来的信托业法相衔接。

1、在新的《基金法》中,关于管理人的设立问题应该统一规定管理人的条件。对基金管理人规定其设立的条件。报送文件的内容和核准程序。对合伙制契约制的私募基金应规定普通合伙人、发起人(管理人)的条件和对外投资的限制(单一投资者设立管理人的家数限制)。包括净资本、人员、内部控制等。除非豁免注册的投资顾问,一般投资顾问均应向主管部分注册/核准/批准。

2、可以由《统一基金法》授权证券监管部门制定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规则,原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比较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市场信誉较好、运作规范的机构均可发起基金管理公司。具体条件为:1、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2、主要发起人的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

3、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应该予以细化,严格基金管理人的条件。

3、应规定,一家机构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过一家。

《台湾投顾法》就有类似规定。该法第七十六条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之发起人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为其他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之发起人。曾依第七十四条所定资格担任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之发起人者,自主管机关核发该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担任其他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之发起人。曾依第七十四条所定资格担任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之发起人者,自主管机关核发该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其他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之发起人。

4、目前新设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筹建申请与审核、开业申请与审核两个阶段。基金管理公司筹建申请与审核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管理公司筹建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备的,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其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2、中国证监会对正式受理的筹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参照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筹备组成员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3、中国证监会对筹建审核实行专家评议会制度,专家评议会在初审工作结束后召开。4、中国证监会自正式受理筹建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有关当事人修改、补充申报材料的时间)作出批准筹建、暂停审核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筹建的,出具批复文件;暂停审核或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暂停审核后,申请人具备恢复审核条件的,另行书面通知申请人。

借鉴美国投资顾问注册的上述规定,对基金筹备和开业申请中提供虚假文件的应撤销注册。对不核准有异议的,引入听证程序。为行政诉讼设置一个过滤程序。

5、关于基金管理业和信托业等资产管理业的核准部门的统分之争问题。

目前我国采取证监会和银监会分别管理基金管理人和信托公司设立的分权模式。如何在考虑到资产管理业务的内在统一性并兼顾目前的行业归属现状,逐步打通信托公司兼营基金管理业务的设立核准部门的权限归属问题。此点也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根据我国台湾地区2004年修订《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管理规则》,规定如信托业经监管部门(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可以兼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台湾地区《投资信托暨投资顾问法草案总说明》将此种渐进式统一资产管理法的路径表述如下:目前的分业监管的现状相妥协,同时应考虑到将来的合业趋势,而采取策略,如开放业务兼营、引进新种类之基金商品、扩大投资标的之方式,预留未来增列其他投资信托、顾问业务及新种基金商品之空间、以渐进方式达成整个资产管理法制之远程立法方向。

6、基金发起人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应承担发起职责,包括发起设立基金、基金成立筹备和申请。发起人的资格,发起人首先是合格投资者,在私募中,发起人的责任比较大,发起人承担发起失败的责任。在发起失败后,要按照类似的推定信托(无因管理)来处理。对发起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如提交的材料有虚假、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采取不适当的方法一般性劝诱等)。除民事责任外,同时应规定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赋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准司法权和检查权。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基金管理人 最新知识
针对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立法建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立法建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