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分娩(分娩期即指生育前后的60天至180天)结束之后,即可着手准备申领生育津贴事宜。
生育者可直接向雇佣方(用人单位)递交申请,并由雇主的会计人员负责收集所需资料,然后上缴给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
在此过程中,社保部门会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以30个公历日为基准限期完成相关审核与付款事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