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一些"炒房客"以买家的名义,通过预付定金的方式向卖家购房,他们并不急着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而是再以中间人的身份,出售给真正有买房需求的购房者赚取差价。那么,买卖双方如何避免这样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呢?记者采访了二手房中介人士。
后表示,他可以立即付一笔定金,让孙不要再把房子卖给他人。经过一系列交易手续后,到了办理产权过户的环节,孙却惊讶地发现,房子产权落户的却是B先生。经过与B的交流,孙才发现,A又将房子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B。
无独有偶,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买家身上。谢女士看中了柳石路上的一套二手房,她联系到卖家C,C要价为45万,并要求谢女士支付3万元的定金。支付完定金后,谢要求看房产证原件,以核准房子的实际面积,但C却一直推迟没有出示。谢于是产生了怀疑,在物管公司的帮助下联系到了真正的房主。这名房主表示,房子已经以4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C,谢想放弃购买,可是C表示定金既然已经收取,就不能轻易退回。
记者从二手房市场中了解到,像这样通过"炒房"赚取差价的现象并不鲜见。由于对市场行情缺乏了解,而二手房定价又缺乏标准,真正有需求的买卖双方,往往因为这种情况而蒙受损失。而且,一旦在交易中出现反悔的现象,就容易引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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