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将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属于赠与合同?
时间:2023-08-31 00:20:11 3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父子之间的房产买卖合同不属于赠与,而是以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两种形式存在。这两种形式是相互独立的,因此父子房产买卖合同不算是赠与合同。房产赠与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父子之间的房产买卖合同不属于赠与,而是以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两种形式存在,这两种形式是相互独立的。所以父子房产买卖合同不算是赠与合同。

房产赠与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需事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公证处收费办理);

3、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素材】父子房产买卖合同是否属于赠与?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遗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父子房产买卖合同不属于赠与。

另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非赠与。

综上所述,父子房产买卖合同不属于赠与,而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父子之间的房产买卖合同不属于赠与,而是以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两种形式存在。赠与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和第六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非赠与。因此,父子房产买卖合同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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