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其他。
一般合同与劳动合同解除程序的区别
法律上,之所以把劳动合同与一般合同区别开来,是因为一般合同通常具有财产交易的性质,而劳动合同是以劳动力交换财产为核心的协议,在法律领域,人只能是目的而不能是手段,为了协调保护企业与人的切身利益,为此专门制定了《劳动合同法》
在解除的程序上,一般合同有解除期限,而劳动合同却没有解除期限,劳动合同因为涉及到劳动者,所以任何人不能强迫劳动者的求职就业的自由。而一般合同则是利益的等价交换,对权利的主张需要有一定程度的时效期间,但是其提前通知的时间没有限制。
在劳动合同当中,如果单位并不是因为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合同的,均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而一般合同只要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作出一定程度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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