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继孙女的父亲或母亲与继祖父或继祖母建立了扶养关系,那么就可以继承。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于亲生子女的权利义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继孙女的父亲或母亲与继祖父或继祖母建立了扶养关系,那么就可以继承。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于亲生子女的权利义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亲 生 子 女 与 继 子 女 的 继 承 权 有 何 不 同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这意味着,当继子女先于继父母死亡时,其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父母遗产。然而,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关键在于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扶养关系的确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和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并且经过法律确认后,继子女才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此,继子女的亲生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需要看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满足了扶养关系的条件,那么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否则,就不能进行代位继承。
民法典规定,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需满足扶养关系条件。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同时,扶养关系的形成需要满足经济供养、生活扶养和教育以及生活上扶助等条件,并经过法律确认。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并且经过法律确认后,继子女才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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