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6岁是否还受监护人监护
1、我国16岁一般还受监护人监护的。但孩子满十八周岁或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就被依法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无需再履行监护职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为被监护人取得民事权利,设定并履行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可进行与其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也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或由监护人代为进行。
6、代理监护人进行诉讼。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有争议时,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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