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因此民事合同属于私法自治范畴,当事人的约定只要不违法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要遵守。
2、对建设工程进行鉴定、评估确定,如果工程量增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对工程量的多少、造价有争议,可以按照第三方的鉴定、审价为准。
3、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价作为结算依据确定工程价款
监理方提供的工程结算价,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对发包人有无约束力?
监理方仅仅是发包人委托其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的单位,其无权代表发包人确认工程款结算,因此监理方签字确认的工程款结算单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发包人的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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