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撤资该怎么清算?
合伙人撤资清算首先应该按照合伙协议进行。如果合伙协议对于退伙清算没有约定,则可以通过合伙的各方协商的方式进行。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二、合伙人撤资能返还全部本金吗?
合伙人撤资,能否返还全部本金,要看情况。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人财产的退还办法的,按其约定;未约定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退还的财产份额。另外如果合伙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从退还的财产份额中扣除应赔偿的金额。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三、合伙人退伙的方式
合伙人退伙的方式有:
1.声明退伙。声明退伙又称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
2.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
3.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有: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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