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1)土地补偿成本?
是用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3)附着物补偿是指土地使用单位因征用土地造成的房屋等设施损坏,向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补偿。(4)安置补助是指土地使用者对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给予的补偿。(5)社会保障费用。征地程序分为审批程序和实施程序两部分。(1)征地审批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应当制定征地方案。
4。经市、县政府批准,逐级上报。征地方案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依法批准。(2)征地实施程序(一)征地公告(一)发证机关:市、县政府。
(2)出让范围:被征地乡(镇)、村。(三)公告内容:征地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征地补偿期限,等。
(4)公告的后果:公告发布后,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纳入赔偿范围。(1)登记机关:征地通知书指定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登记期限:土地征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所有权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等。(五)不予登记的后果:纳入赔偿范围。(1)起草机关: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起草依据:土地登记资料、实地调查结果、核定的征地补偿登记、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苗木补偿、附着物补偿等。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方案,并听取意见征求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五)批准: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市、县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省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支付:自方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向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支付。不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支付。
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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