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查封是指诉讼过程中法院在原告提出查封申请后通过司法途径将被告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被查封后的房屋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的手续,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
查封房产是一种保全措施,被查封的房产不可居住、交易。债务人偿还所有债务后,可申请解封。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法院将拍卖被查封房产。
一、离婚后房子归一方却拿不出补偿款法院会拍卖房子吗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但是对方拿不出补偿款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行房屋的拍卖。强制拍卖通常是指国家有关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委托拍卖人进行公开拍卖的行为。强制拍卖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在于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用于清偿债务。
二、查封房屋什么情况下可以拍卖
被查封,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拍卖。房产被查封后,需要先查明首封法院,及时与首封法院沟通,有无拍卖安排。若首封法院无拍卖计划,可以与轮候查封法院沟通,协商移交处置权,以推进拍卖程序。房产被查封到了两年之后,法院没有进行续封的话,房产就会自动进行解封。
三、法院查封房产,但未告知登记机关,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法院查封房产,但不告知登记机关的极为少见。即使不告知登记机关,如果被执行人不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分,也不会有争议产生。即便有争议产生,如果登记机关没有为被执行人办理处分该房产的权属登记,争议也不会涉及登记机关。因而,这种争议的产生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二是被执行人违法处分房产;三是登记机关为其办理了权属登记。
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就无从知道应当协助执行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权属登记,不应对房产被查封一事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抵押,这种处分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承受房产的一方,一般也不能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5号文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受房产的一方如果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就不予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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