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市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从2014年7月起,新增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统一参加我市社会基本,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4年7月前已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2014年7月仍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继续维持其参加的医疗险种直至其此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结束。
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80%=失业保险金
根据东莞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计算
相关资料:2013年东莞市平均工资情况
2013年,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2806元,与2012年的可比口径计算相比,名义增长14.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7%。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70元,名义增长14.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7%。
2013年,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067元,与2012年的25658元相比,增加了4409元,名义增长17.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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