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时,通常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出现违反服务期限的约定或违法竞争性限制的情况,则该离职劳动者需向原雇主支付违约金。
对于因违反服务期限而支付的违约金,其金额不应超出雇主所提供的培训费用。
至于违反竞争性限制的违约金,其具体数额应由雇主与劳动者共同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