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假冒包装是要判刑的,不管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这种情况,应处罚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并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获利金额五十万元到两百万元之间,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生产假冒包装,获利金额超过两百万元,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即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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