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取遗失物卖掉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三个: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利益受损;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获得利益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给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吗
拾得遗失物,没有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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