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有哪些
时间:2023-06-25 15:34:08 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有哪些: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

一、单方离婚要多久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程序需要多长时间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4、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打官司一般多久出判决书

打官司判决书多久出来具体情况如下: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期限为六个月,应当在此期限内出具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判决期限为三个月,在此期限内应当出具判决书。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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