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怎么向法院提起申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的程序如下:
1、在接待大院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申诉人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案件基本情况和申诉理由;
2、去交表窗口交表,工作人员对申诉人来访的目的进行基本的分类,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
3、带上材料和身份证件按照要求进入其办公区接受法官谈话,由接谈法官审查其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材料是否齐备。提交的材料包括:
(1)再审申请书;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明;
(8)律师事务所函;
(9)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
(10)提供光盘。
4、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应填写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签名并注明日期,由接谈法官加盖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用章后返还一份清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零七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
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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