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红线内的房子能不能加
时间:2023-05-31 16:44:11 4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拆迁红线内的房屋是否可以增加

否,红线是指拆迁公告发布、拆迁项目正式确定后的拆迁范围。拆迁范围确定后,被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三)出租房屋;(三)房屋管理部门拆迁人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的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确定拆迁范围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当地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户籍和分户手续。因出生、退休、结婚确需入户、分居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违反规定,不予赔偿。一般认为,确定征收范围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根据《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九条规定:“征地通知后,种植的附着物和苗木不予补偿,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被征收的土地上种植、建设的。”。此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通过种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苗木等方式取得的征地补偿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可以构成诈骗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在征地拆迁到来时,不要盲目抢建,这不仅违法,也达不到增加你想要的补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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