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包括:生产,先占,善意取得,没有所有权人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国家取得等。继受取得包括:法律行为取得,事实行为取得,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认定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由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方所有;
4、同居后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当事人所有;
6、继承人取得的财产归继承人所有,但买卖、互易、赌博取得的财产,应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共同生产和生活形成的债权是共同债权和债务,可确定份额的,按份额享有并承担,抚养共同子女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抚养各自子女和赡养形成的债务是义务人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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