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60天还可以离婚,但需要双方再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从受理成功那天起,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在30天内必须双方一起再去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若有一方没有去或者超过30天去的,视为对此次离婚的撤消,双方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冷静期过了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冷静期过了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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