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之间过户继承最划算
“亲人之间的过户,赠与和继承都很划算,最划算的就是继承了。”当然,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继承的成本最低。只需交纳280元的登记费,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但条件比较单一,只有属于有继承关系的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可以这么做。直系亲属中,即便是兄弟姐妹,也不能采用继承的方式,只能选择赠与。
办理赠与,则除280元的登记费外,还要缴纳3%的契税,3‰~4‰的公证费。
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由法律界定。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过户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其他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申明放弃遗产才行。如果财产拥有者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目前不少购房的市民有这样的想法,用赠与过户逃避一些费用。但实际上这种方式也不省钱。当然,如果出售的房子离上次交易时间未满5年,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下,还是赠与划算些。算一下,如果是一套价值90平方米,原发票价40万,价值50万元的房屋,在其交费最高的情况下和赠与对比。一般房产买卖中,属于二套房买卖,且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交费是最高的。
赠与:280元登记费+1.5万元契税(3%)(二套购房)+1500元公证费(3‰~4‰)=16780元
买卖:80元登记费+1.5万元契税(3%)(二套购房)+2.8万元营业税及附加(5.6%)+5000元个人所得税(1%)+540元交易费=48620元
了解到:房产赠与公证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在房产过户之前如果赠与人放弃赠与,此时,即便买方已付定金,由于赠与的性质决定对卖方也无任何约束责任可追究,即便是告上法庭,法院也不易判决,这样势必会给购房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赠与房产再出让多缴20%个税
房子作为大众商品,日后可能还会再次交易过户。如果是选择赠与方式过户的话,日后赠与房产再次交易过户,就可能要多缴20%的个人所得税了。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述例子再次为例。如果受赠人获得这50万元的房产,若干年后市场评估价涨到了100万元,受赠人想再次出让该房产的话,除非是其名下仅此一套房产,且满5年,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其名下还有其他房产,即使受赠房超过了5年,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元×20%=20万元。
相比之下,如是以买卖方式交易的房产,再次出让涉及的税费就没有这么多了。同样房价为100万元,如果这套房的房龄满5年,当初是以买卖方式买下的,房产再次出让仅需缴纳契税:100万元×1%=1万元(按买方首次购买计算),个人所得税:100万×1%=1万元,再加上其他费用也就2万余元。
因此,如果房子不打算再次出让,那么以赠与方式过户划算。否则,产权人以赠与方式过户省了钱,但日后再次过户就要多掏钱。总的来说,除非某些特定的情况,房产赠与的纳税成本高于买卖,而且还有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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