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只有三种方式,分别是赠与、买卖和继承,三种方式都是完成了一次合同行为。在二手房过户环节,各种税费非常多,但主要的只有三种,分别是增值税、个税和契税。
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实际上是成本最低的,主要费用是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
赠与过户
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的“赠与”成本有区别,具体来看:
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
非直系亲属赠与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
买卖过户
由于二手房的性质有差异,这里只给一个粗略的计算方式:
个税=(本次价格-原值价格-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其他费用)*20%,一句话:差额的20%。
增值税也要按照“满五唯一”分为三种,不满2年的房子,增值税为全额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增值税为差额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
契税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2%。
北上广深仍执行原契税政策,首套房建面小于90平米的契税1%计算,90到140平米以下住房契税1.5%计算,购买140平米以上住房契税3%计算。二套房契税统一按3%计算。
结论
从以上税费种类可以看出,假如仅考虑本次交易的成本,赠与的确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但如果不是真正的赠与,则要考虑违约风险。需要注意的是,赠与过户的房子,其房贷必须还清。
赠与过户之所以不被接受,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赠与过户的房子再次出售时的税费问题。这里要纠正一个错误观念:“所有的赠与房屋再次交易都必须缴纳20%的个税”。
实际上接受赠与的房屋再次出售时跟普通商品房一样缴税,而且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的房屋,其房屋产权时间还可以从赠与前算起,这在“满二满五”的税费优惠方面是有优势的。
赠与房屋再次交易时所要缴纳的税费分为三种:
1、契税,与买卖计算方式相同;
2、个税,满五唯一免征,否则缴纳20%的差额个税;
3、增值税,满2年免征,未满2年需缴纳5.6%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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