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丧葬费按照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分为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计算。
丧葬费:按照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 伤 死 亡 赔 偿 项 目 中 的 相 关 标 准 是 如 何 确 定 的 ?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中的相关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确定的。根据该条例规定,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另一部分是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当地城镇居民月平均工资和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结果,而本人工资则是指工伤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数额还需根据事故性质、损失程度、抢救与护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因此,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中的相关标准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的。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已经给出,而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数额还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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