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经济补偿;
若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责令用人单位按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单位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在申请仲裁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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