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伤认定赔偿计算:
1、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需要生活护理的,完全不能自理的赔偿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赔偿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赔偿30%。
国家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国家工商认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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