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2、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后果有什么?
1、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通常主要涉及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有,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以及其生前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在人身伤害赔偿知识中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在人身伤害赔偿中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在人身伤害赔偿知识中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在一些特别法中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是中国的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案件类型,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是属于侵权行为之诉的,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的规定来说,此时是可以在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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