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银川市丽园小区一名10岁女孩被猥亵后杀害一案有了最终结果。4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银川中院将罪犯马世东验明正身,押赴刑场,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马世东今年40岁,是一名个体工商户。2010年6月14日10时42分许,马世东在银川市金凤区丽园小区遇到学完舞蹈的被害人赵某某(女,10岁)后,尾随赵某某进入该小区其家住处,将赵某某胁迫至卫生间内进行猥亵。马世东因害怕事情暴露,用卫生间内的搓澡巾猛勒赵某某的颈部,并用塑料袋套在赵某某头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另查明,1987年6月,马世东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2年2月因犯奸淫幼女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6年12月30日刑满释放。2010年7月23日被逮捕。
银川中院审理后认为,马世东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幼女,后为灭口而勒死被害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应数罪并罚。马世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实属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于是判决马世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马世东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经宁夏高院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后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罪犯马世东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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