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合同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2、合法原则。调解应当合法进行,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诉前调解中心是法院的部门吗
诉前调解中心是法院的部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二、调解能否解除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可以通过调解进行解决,行政诉讼原则上法院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是涉及到行政赔偿、补偿,或者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比如行政处罚案件,法院可以在行政机关自由裁量范围内依法对处罚幅度进行调解,法院可以调解方式结案。《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被强制执行可以和解吗
强制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其调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是永久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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