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有以下法律特征:
1、居住权是在他人住宅上设立的物权。
2、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3、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设定的。
4、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生活居住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
5、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屋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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