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开始,辽宁省的二胎政策待遇将有改动,女方产假拟延长60天,从98天增至158天;男方拟从不享受护理假调整为享受15天护理假。方案中关于产假内容为:
1、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天。
2、晚育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
3、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条款规定的生育第一个子女时的相同待遇。
我省现行规定,法定产假98天,晚育产假增加60日,合计可休158天,男方护理假没有相关规定。这意味着,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严重缩水,最直接的表现是没有晚育假,女方少休60天。但如果“生育二胎与生育第一个子女相同待遇”,即生二胎女方与生育第一个孩子时一样,也可休158天,比过去增加60天,生二胎的男方护理假从没有变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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