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赔偿有谁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无论是否破产,如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第五十三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即当公司破产后,员工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而属于公司债权人的可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二、公司破产清算后赔偿的受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后,即进入清算程序。由公司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而公司的破产财产的受偿顺序为: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
2、共益债务。管理人在管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
3、员工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5、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三、公司破产后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公司突然遭遇破产,员工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可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如果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若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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